“我得不到自己的確認。”——采訪錄音之一。筆者稍作整理。下同。
(劉英,女,29歲,大學畢業,家庭主婦。)
我跟丈夫是校友,他叫彭子民。那時大學流行辯論賽,你知道,那是一種很能激發一個人活力的形式。在一次比賽中,我注意到對方陣中一個穿紅襯衣的男孩老盯著我,一副老謀深算的陰謀家派頭。我不甘示弱,把有限的辯才發揮得淋漓盡致,結果被評為最佳辯論員。
過了幾天,在食堂排隊買飯,忽然有個人擠到我身邊,大聲問我敢不敢跟他約會。我扭頭一瞧,正是那個穿紅襯衣的家夥,不過這回穿的是白襯衣,確切地說,是那種好像從來就沒有洗幹淨過的白襯衣,還好意思打了一根領帶,讓人見了忍不住想笑。
“去就去。有什麽不敢?”我大聲回敬他。
我們約好晚8點在校門口見。
但左等右等,不見他的人影。我又氣又惱,第二天,跑到他的宿舍去討個說法,發現他正在看一本濫俗的瓊瑤小說,用一支鋼筆煞有介事地畫著條條杠杠。
我想這樣的大學生倒是少見,覺得他特沒勁,不免有幾分輕視,把原準備大聲質問的腔調降低到隨隨便便的樣子,問他為什麽失約。他反過來問我為什麽失約。問來問去,才弄清我們去的不是一個門,他去了北門,而我等在南門。
當他知道我給了他麵子赴了約,很高興,立馬衝下樓,爬上一棵最高的梧桐樹,摘下一片葉子,遞到我手裏,嬉皮笑臉說是什麽信物。我就問他這一招是不是從瓊瑤讀物裏學來的。他驕傲地打了一個誇張的手勢:
“純屬個人發明,可申請專利。”
我就喜歡上了他。
我們的關係迅速升溫,3個月後達到了白熱化,除了上課,幾乎整天泡在一起,晚上去圖書館自習,也要互遞紙條,寫一些通常是神誌不清的人才會說的瘋言瘋語。很顯然,我們幸福得有點過頭了,結果期末考試時,我有一門功課亮了紅燈,而彭子民因為三門不及格被學校勒令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