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天惶惶地惶惶

十六、目擊

這天晚上,李燈到夜市吃東西。

他一個人孤獨地喝了三瓶啤酒,吃了一堆烤肉,一碗酸辣粉。

他有了這種傳奇的經曆,突然不想當記者,而想當作家了。

他覺得應該把這些經曆寫成小說,在報紙上連載,那一定人人搶購,故事發展到這裏,已經曠世離奇了,也就是說這些材料足夠暢銷的了。

隻是還要有個結尾。

他不相信這是薑春紅幹的,他不相信一個躺了3年多的植物人會站起來,幹完那些正常人都做不了的事,再躺下。

他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但是,如果薑春紅沒有變成植物人,而是死了3年多了,說這一切都是她幹的,他也許更相信一些。

吃飽喝足,他回招待所了。

躺在**,他又在想,這個人不是薑春紅還能是誰?

他太累了,想著想著,他就迷糊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被尿憋醒了--他的啤酒喝得太多了。

這個房間是兩人間,在2樓,隻有李燈一個人住。

屋裏沒有廁所,廁所在樓道裏,公共的。

他出了門,順著樓道朝廁所走過去。

那樓道有點黑,樓道盡頭的窗子滲出一點光亮。

快半夜了,樓道裏當然沒有人。

因此,他的腳步聲顯得很響:"哐,哐,哐,哐,哐......"他走進男廁所,裏麵更黑,他摸黑撒了尿,係了褲子朝外走。

剛出男廁所的門,就看見另一個人剛剛走到女廁所門口,她好像也是一個要上衛生間的旅客。

借著那點光亮,李燈看了她一眼,盡管那張臉很暗,但是李燈還是看清了--竟然是她!

竟然是那個躺在**3年多的植物人!

李燈的頭皮都炸了。

那個女人木木地看了他一眼,一閃身進了女廁所的門。

李燈想跑,腳下卻像生了根。

他終於沒有跑,定定地站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