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心絞痛

縣治乃國之命脈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中組部決定,以後縣委書記一職,任命權收歸省委,由省委常委投票決定。這個消息,對於中國的縣治,無疑是一大變局。

中國自從有了郡縣以來,縣一級的行政區劃,一直是最穩定的。現在中國的很多縣,是從秦漢時期一直延續至今,變動不大。而相應其他層級的行政區劃,則幾經大起大落,從郡變成州郡,再變為路州,三變為路府,四變為省、路、府。

縣以上的行政單位無論怎麽變,縣這一級都相對穩定。這是因為縣是直接治民的單位,縣令是親民之官,古稱百裏侯,對於一縣之民來說,關係重大,對於國家同樣關係重大。縣穩則國穩,縣亂則國亂。因此,曆朝曆代,對於縣級首長的選拔,都相當重視,一般都由中央人事部門直接任命。清代的製度,有諸多不敢恭維之處,但唯有對縣治的重視,頗有可觀之處。不僅縣令由中央吏部直接任命,而且赴任前,必須到朝廷報道,由皇帝親自接見驗看,如果發現有特別不合適或者出格之人,馬上撤差。

按今天的幹部體製,縣委書記僅僅是一個正處級官員。但是,鑒於縣治的重要性,縣委書記這個正處級官員,顯然不同於其他同級官員。當今中國,小縣幾十萬人,大縣幾百萬人,幾乎相當於一個中小規模的國家。政局的穩定,百姓的福祉,經濟文化的發展,莫不跟縣委書記有直接的關係。因此,重視對一縣首長的選擇,是國家政事的必然。曆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就中央集權體製而言,縣級首長選擇越是慎重,選擇權上收,對縣治是有好處的。這些年縣委書記和縣長出了太多的事情,很多地方的縣委書記,簡直成了封建諸侯,在自己轄境之內,為所欲為。在某種程度上,跟縣委書記的選拔過於隨意有關。很多幹部,在成長過程就傷痕累累,但卻能帶病提拔。很猥瑣的人,卻能做一縣的一把手,掌管幾十萬乃至上百萬人的生死。他們上任後的所作所為,極大而且直接地敗壞了政府在民眾中的聲譽。所以,選擇縣級首長,謹慎一點,沒有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