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心絞痛

書記,還是皇帝?

一個縣太爺權力有多大?過去有個說法,叫做“滅門縣令”,意思是說,作為小民,如果得罪了縣令,縣太爺可以讓其全家死光。但是這種事,放在秦朝和兩漢也許可能,如果發生在晚近的明清兩朝,就有點不靠譜了。在法律上,縣這一級的司法審理,是沒有死刑決定權的。如果要判人死刑,得層層申報,最後皇帝批準。但是,如果縣令真的要害一個人,也不是沒有可能,可以借口匪患,把人當匪拿來,用站籠折磨死。隻是這種事風險太大,沒有深仇大恨,或者巨額的利益,絕少有人會幹。至於縣裏的“工作人員”,六房書吏和三班衙役,雖然理論上縣太爺可以監控管理,但若想調換,基本上也沒有可能,除非抓住了某些人的重大把柄。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都是外來的,而且往往不熟悉業務,而“工作人員”則是土生土長,老於世故,所以輕易動不得。

如果說,古代的地方政府,屬於弱政府的話,那麽我們現在的地方政府,實際上是無所不管的巨無霸。一個縣的黨政工作人員,動輒幾千人,既要管政府該管的事,比如治安的維持,公共事業的興辦,也要管經濟的發展,招商引資,甚至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這樣的大政府,由於事實上的壓力體係的存在,層層需要通過一把手負責製,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所以,逐漸地,一把手的權力越來越膨脹。在縣這一級,縣委書記就是天,說一不二。

剛剛在湖南雙牌縣發生的一件事情,很能說明縣委書記意味著什麽。眼下,縣這一級正在開兩會。縣政協委員、縣委辦副主任胡佐軍在會上發言,引得主席台上坐著的縣委書記不高興了,馬上下令停胡的職,讓他下鄉工作兩個月,然後安排一般工作。如果這位政協委員的發言批評了縣裏的工作,或者批評了書記,這樣的處理,人們還可以理解,老虎屁股摸不得嘛。但是,胡佐軍的發言,其實隻是講了該縣招商引資的事,充其量是講了幾句空話套話,就因為書記認為他口氣太大,胡迅速地丟了職務,還要深刻地檢討。據說,書記認為“胡佐軍有政治野心,目無組織紀律,個人英雄主義膨脹”。(2009年4月20日,四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