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身心的安住:廣學

§宗教人的共識

從事政治的,我們稱他“政治人”;從事經濟的,我們叫他“經濟人”;而信仰宗教的人,我們就為他定名“宗教人”。不管是信仰哪一種宗教,都必須具備共識,才能算是一個宗教徒,才能稱為宗教人。什麽是“宗教人”的共識呢?以下四點:

第一,以慈悲濟世為宗旨

既以“宗教人”自居就必須做到有慈悲心,要能救濟世間,慈悲濟世,慈悲可說是“宗教人”的宗旨。你看耶穌教的“博愛”,代眾生受苦;觀音菩薩“千處祈求千處應,苦海常作渡人舟”,這都是慈悲濟世的精神。如果沒有慈悲濟世的胸懷,那就失去“宗教人”的立場了。

第二,以共享和平為目標

宗教能給予人間和平安定的力量。各宗教雖然信仰的教主、教義各有不同,但從事的工作,都是要讓世界和平、眾生得度,所有的人都能和平共處。一切的生命都是互相依附、同體共生,不是我打倒你、打倒別人,隻有我自己成功就能生存。宗教人所要推動的,就是要讓大家平等,建立人人有共生、共存的共識。

第三,以參與善事為方便

宗教人不要光是守著“我的宗教”,這是自我的設限,自我的執著。隻要是對世界和平、造福人群、提升人類心靈有益的善事,宗教人都可以與人為善,熱心參與。好比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宗教同盟”“宗教促進委員會”,聯合所有宗教,相互尊重,異中求同,發揮更大的力量,淨化人心,穩定社會。

第四,以發揚人性為努力

“宗教人”不但要發揚人性,還要發揚我們的天性、我們的道性、我們的佛性,也就是把我們所謂的“佛心人性”發揮出來。不但愛己、愛人、愛社會、愛國家,甚至愛十方世界一切眾生,哪怕一個含靈動物,乃至為了保護一隻鳥、一隻兔子,都可以花多少代價付出。因為生命可貴,在我們的人性裏,都應該受到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