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許多數字迷信的病態,許多人被這些數字嚇得膽戰心驚,甚至連西洋數字的迷信也全盤接收,無稽到愚昧的地步。
譬如四與死諧音,就不吉利;九有一個鉤,鉤就翹了,翹就死了,也不吉利。於是房屋沒有4樓、9樓,車子沒有4號、9號。如此一說,台灣兒童節是4月4日,是不是小孩子到那一天也會大死特死?西洋人迷信13日黑色星期五,誰碰上了就是觸黴頭,但奇怪的是,有名的音樂作曲家華格納,卻與13特別有緣,他的名字有13個字母,生於1813年,於1883年2月13日去世,寫了13部作品……但是他長壽活到70歲。
在節令上,也有數字的迷信。例如正月不可娶親,臘月不能訂婚,5月多差誤,6月不到尾,7月娶的是鬼妻,9月狗頭重,死某(妻)又死尪(夫)。這些說法是很嚇人的。又有“善正月,惡五月”的說法,元旦要說吉利話,不能口角,不能打破東西;5月不修屋,不能曬床席。如果是因為節氣的關係,期望人們“一年之計慎於始”,或不在天濕雨淋季節修屋曬被,作為一種民俗教化,還能讓人接受;但是因此心懷鬼胎,甚至疑神疑鬼自尋煩惱,就沒有必要了。
另外,還有用數字罵人的習慣,台灣常用“三八”來罵人,稱不正經的女人“十三點”,這和揚州罵人“八折貨”沒價值,以及“二百五”是一樣的。運用數字來表達意念,也沒關係,但是被數字蠱惑束縛,這個不好,那個不好,造成心理上的不調適和生活上的不方便,反而不美。比方說出租車的牌號,有人不喜歡“48”,因為“48”諧音“死吧”,4848,死吧死吧,太不吉利;可是有些人卻很喜歡“48”這個數字,因為有“48”的號碼,去賭錢的時候“4848”,就可以通吃、通吃了,一黴一吉,實在毫無道理。
在婚嫁習俗上,一般人相信差6歲是大衝,差3歲是小衝,差4歲最好,更無意義。男女白頭相守,重要的是雙方感情的親愛體諒,同心同義的患難與共,年齡上差3歲、6歲,就能決定終生的吉凶禍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