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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一)

“出入”,就是表示看法或想法與事實真相有差距,有差距就會有計較,有計較就會有紛爭。同一件事情,由於立場不同,是非功過的看法就有出入。

世間為什麽說拳頭厲害,因為講理的人實事求是,不講理的人,憑著拳頭可以決定是非好壞。世間上的人都喜歡用權力,因為權力可以改變是非、公理,用權力可以左右“出入”的觀念,所以世間的公理在權力、拳頭、武器脅迫之下,就很難樹立了。

現在試談世間造成“出入”的問題所在:

一、是非好壞有出入:是非好壞本來有是非好壞的標準,但現在這個標準可能因為一些外在的因素而扭曲。包括主觀的看法、邪見的看法、私情的看法等,都會讓是非好壞的認定走了樣,而與公道有出入。例如,甲乙二人,為了某件事對簿公堂,初審、二審、三審的結果都不一樣,可見公平的法律也有出入。

現在社會上常有一些公益獎項,包括諾貝爾獎、麥格塞塞獎、普利策新聞獎等,都難有絕對的公平。因為夠資格、有實力得獎的人,或許他沒有申請,也沒有人推薦,就成為遺珠之憾;有的人善於宣傳,懂得討巧地請人幫忙介紹、推薦,你說這種獎公平嗎?中國偉大的文學著作,如羅貫中的《三國演義》、施耐庵的《水滸傳》、吳承恩的《西遊記》、曹雪芹的《紅樓夢》等,難道他們都不及流亡法國的高行健嗎?或許你說時代不同,那麽魯迅、巴金、茅盾等,也不夠資格嗎?乃至林海音、高陽、柏楊、餘光中、白先勇、鍾肇政、黃春明等,他們又如何呢?所以,凡一切事情的真相,是非之出入,沒有公平的曆史家,難以論斷。

二、立場不同有出入:一個家庭的父母,爸爸好?媽媽好?站在兒女的立場,都有不同的看法。軍事專家,陸海空軍的立場不同,就有不同的看法。宗教界,即使同一個宗教的人士,對教派的興革,也有不同的看法。一條高速鐵路,因為立場不同,爭論幾十年,最後完成了,看法仍然是讚成和否定的各有其人。所以台灣地區現在所謂的民主,也隻是四百萬、五百萬、六百萬選票之差而已,真有真知灼見的看法嗎?所以關於是非得失,唯有尊重別人的立場、看法,去除自我的執著,或許才能把出入拉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