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普遍具有優生學觀念,所以有“優生保健法”的製定。但是中國一向把“墮胎”視為禁忌,尤其天主教和一些衛道人士,對墮胎一直期期以為不可。隻是婦女為什麽要墮胎?如果沒有好好探究原因,則因地沒有改善,結果不容易收效。
舉例說,有的婦女被歹徒強暴,不願生養仇人的孽種。有的已經預知胎兒有先天的殘疾,或者有些婦女是在沒有預期的情況下受孕,甚至孕婦本身有嚴重疾病,懷孕生子可能危及母親的生命等。衛道人士要能把這些苦難婦女的心聲解決後,提倡不能墮胎才可能生效。
不過,有的父母在事先知情或不知情的情況下,生下了殘障兒女,這又該怎麽辦呢?其實也不要懷恨,隻有想開。可能是過去生中,對他的愛護有所欠缺,今生再來償還。因此,殘障兒並不可怕,隻要改變觀念,還是可以把殘障兒童教育成“殘而不廢”的有用之人。重要的是,父母要用健康的觀念來接受殘障的兒女,例如:
一、當成是對愛心的考驗:為人父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一旦生養了殘障的兒女,這是對自己愛心的一大考驗,必須付出加倍的愛來照顧。因此,父母想要養兒防老,養兒孝親,也須具備多少的福德因緣。不過,有的殘障兒女經過父母的愛心養育,長大以後比五體健全的人更為有用,更加貼心、孝順。所以父母的愛心經得起考驗,殘障兒女得到良好的照顧、栽培,成長以後“殘而不廢”,一樣能夠孝養父母,報答親恩。
二、當成是修行的激勵:學佛的人,在家修行沒有外緣幫忙,不容易成功。比方說,你要修慈悲,沒有對象可以慈悲,怎麽增長自己的慈悲心呢?你要修忍耐,沒有對象可以忍耐,怎麽增長自己的忍耐力呢?家中有一個殘障兒女,等於是給自己的激勵,從中更好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