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人之詐,不發於言;受人之侮,不動於色;
察人之過,不揚於人;施人之惠,不記於心。
【提要】
與人相處,我們總喜歡親近有德、有涵養的人,那麽,要如何成為大眾所願意親近的人呢?本文告訴我們:當你察覺某人有所圖謀時,心裏明白就好,不要說出口;遭人詆毀時,要能不動聲色,這就是“忍”的涵養,因為小不忍則亂大謀,所以臨事不怯,忍之於色,也是一種修養;看見別人過失,不加以宣揚,則是另一種“慈愛”的表現;施惠於人時,能夠不求回報,就是佛教所說的“無相布施”。若能依此涵養,培養自己的心量,不僅能夠成就自己,也能得到大眾的敬仰。
【正文】
《省心錄》說:“和以處眾,寬以待下,恕以待人,君子人也。”人要養成寬容的美德,能夠寬諒他人無心之過,讓人有改過向上的機會,才是君子之行。關於“四種涵養”,說明如下:
第一,覺人之詐,不發於言。我們跟朋友相處,發覺他對你有所圖謀時,最好不要輕易地揭穿,隻要心裏有數即可。清代史襄哉說:“恭可平人怒,讓可息人爭。”如果你能表現得不爭不權謀、禮讓守節操,以誠心忠實對待,反而比謾罵指責、鉤心鬥角,更能讓對方感動而有所改進。
第二,受人之侮,不動於色。有時候別人講話傷害你、侮辱你,你不要將不滿之心表現在臉上,因為你將怒氣形於色,反而讓他人覺得你沒有涵養。宋代蘇軾說:“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誌甚遠也。”一個人可以忍得了別人的羞辱,是大勇之人,如藺相如、勾踐、韓信,他們不都是因為難忍能忍,所以才能青史流芳的嗎?
第三,察人之過,不揚於人。中國人一向有“隱惡揚善”的美德,也就是不傳揚他人的缺點或是非。但是,當遇到一些大奸大惡,我們仍應訴之於法,以免危及大眾;如果隻是個人的小過失,以及一些不當的言行,我們可以仗義執言告誡他,請他改過,但不要隨便向他人宣揚。因為不揭人之惡而揚人之善,才能讓大眾有“見賢思齊”的心,才能減少惡的行為,進而增長善行,淨化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