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青年時常說要“發心”,但是很少聽到要擔當“責任”,也不明白責任的重要。因此,“發心”往往隻有五分鍾熱度,而無法堅持與貫徹自己的發心。我們應當把發心所做的一切,視為理所當然、必須擔當的一種責任。
除了“發心”,進一步更要了解“責任”的重要;例如船隻遭遇海難,船即將沉沒,船上的人紛紛逃生,但是最後離開船隻的必定是船長。為什麽?因為維護船上人員生命的安全,是船長應盡的責任;他重視責任甚於自己的生命。
我們平時認為發心隻是一種義務,於是,高興時就發心,不高興就不發心,這是有流弊的。“發心”需要擔當“責任”,因為發心本身就蘊含著責任。
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並非他不愛家,不愛老母妻兒,而是責任使得他不容許放棄自己的職守,為了完成責任,隻有犧牲小我。
《梵網經》說:“菩薩見外道及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矛刺心。”為什麽聽見有人誹謗佛會覺得像三百矛刺心那麽痛切?因為佛法不能興隆,遭受外來的誹謗,就是我們沒有盡到責任,心裏怎麽能不痛苦?常聽人說:“弘法是家務,利生為事業。”不論家務也好,事業也好,弘法利生是佛教青年理所當然應該負擔的責任。
什麽叫作責任?我為它下了三個定義:
(一)責任是利他的行為
世界除了我以外,還有許多人。我是人群中的一分子,因此我要為這許多人負起責任來。所謂“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責任是利他的行為,是勇者的擔當,是有為青年的抱負。不肯負責任的人是弱者,肯負責任的人才是強者;不肯負責任的人是懦夫,肯負責的人才是勇者。
(二)責任是菩薩的本分
我們應該為佛教、為社會、為眾生負擔責任。為什麽?因為我們是普利人群的聖者之徒,我們是佛教的信仰者,我們學習的是菩薩道,因此不容許我們推卸責任。“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佛教的存亡繼絕,也是佛弟子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