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宋七力案、妙天禪師案被揭發以來,每天都可以看到各類媒體對此類事件的大幅報導、民意代表源源不斷的新證據發表會。在“《中國時報》”的“時論廣場”有一篇許淑芬小姐的《揭發宗教亂象,媒體飆得不亦樂乎》,值得社會人士深思,全文如下——
這一星期來的報紙和電視抉其傳播的優勢和檢調單位的適時配合,企圖告訴我們,媒體可以替天行道,他們在幫助我們鏟除怪力亂神的邪教。在這種一麵倒的集體興奮中,什麽東西被忽略了?媒體為何要忽略這些麵相?此篇文章隻想粗略點出一些值得我們再去深思的問題。
一、關於偽造假神跡以效對:如果信徒的供養、奉獻和假造的神跡並無直接的因果關係,也就是說信徒的捐獻並不全然是因為有被媒體所認定的假造神跡,誰能在此刻就斷定這是斂財?以目前媒體的處理態度來看,我們可以反思生活周遭的例子,在同樣的邏輯下,這些事例是不是也是作欺斂財?
競選時候選人以其華麗的言辭和剴切的承諾以換取選票和金錢支助,民眾投以熱烈的政治和金錢資源,選後如果當選人沒有依其諾言而行,是不是也是一種作欺斂財?
武俠小說虛擬一個武俠世界,並且大量印製銷售以追求利潤這算不算作欺以斂財?
再者如某電視媒體據報載曾經假造多起新聞,如安排考生聯考遲到,請求警方支援,再拍攝這事件以做成新聞;又如報載電視媒體假造跟香港現場連線,結果被拆穿是隔壁攝影棚的連線。這些假造的事件其目的無非是為了刺激觀眾以提高收視率,有高的收視率以收取較高的廣告費。以現今媒體評判宋七力事件的同樣邏輯下,這些事情算不算作欺以斂財?
二、關於追究組織的資金流向:台灣目前沒有政黨法,國民黨、新黨、民進黨都是人民團體,從來沒有任何媒體或檢調單位要公開追究這些人民團體的資金流向。同為人民團體的一些信仰團體卻在此刻被輿論、政治人物和檢調單位追著打,要求追查其資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