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可貴的,是人人喜愛的。舉凡日光、月光、燈光等,凡是能發光的東西,都給人歡喜。但是,也有的光讓人害怕、排斥。例如,有的人隱居山林,他不喜歡“曝光”,商山四皓、伯夷叔齊,就是此中代表。
另外,世間上怕“見光”的事還有很多,例如:
一、隱私最怕曝光:現在的社會,流行八卦,讓人幾乎完全失去隱私權。英國的黛安娜王妃,不就是怕戀情曝光,而被狗仔隊逼得車毀人亡的嗎?
二、違法最怕見光:社會上,一些違規犯法的人,總是躲躲藏藏,流浪在世界各地。如“有錢老爹”王又曾,他擁有的財富,即使活個二百年,也吃喝不完,但他為了貪欲,竟至名譽掃地,不敢見光。
三、錢財最怕花光:擁有錢財,不在乎多少,而在於會用不會用!會用錢的人,儲蓄不多,也能一家溫飽;錢財再多的人,大起大落,今日貴族,不要多時就流落街頭,也是時有所見。所以,金錢最怕花光,再有錢的人,如果不懂節儉用度,錢財花光之後,日子難過。
四、福氣最怕用光:福氣就如銀行裏的存款,銀行的存款有一定的數字供我們支出,一旦透支,那就不是福氣,而是穢氣了。人在世間行事,每天要想:結緣培福就如銀行裏的存款,如果一再支領,萬貫家財也禁不起無底的日用。所以吾人的福氣來之不易,不要把它用光。
五、視力最怕散光:眼睛是人的靈魂之窗,無論看什麽東西,都要靠“視力”。看人,對方好壞,要看你的視力;看地,是不是吉地,也要看你的眼光、視力。平時看書,看報,看公文,看信件,無論看什麽,都要視力。視力不好,近視眼有眼鏡可以幫助;老花眼也有老花的眼鏡;如果眼睛病變,視網膜剝離,眼內出血,散光不能聚焦,這就是很不幸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