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當初建西來寺時,一工程公司偷工減料。目前正訴訟中,律師傳我去作證,西來寺的住眾勸我不要去,怕我難堪。但是,沒關係,人要有道德的勇氣、是非的原則。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有什麽不可以去?我就自告奮勇的前往。
寺方律師有信心,我作證也有信心,對方十分氣餒,一再要求和解。其實,佛門講慈悲,不想給人難堪。但是,世上的惡人仍須有法律的規範。
曾見報載:律師希望人人都打官司,我聯想到一則故事——
天堂、地獄之間隻隔一道牆,有一次,台風刮倒了那一道牆。天堂的玉皇打電話給地獄的閻王:“我們趕快把牆修好,免得來來去去,混雜不清。雙方各推派三名代表:工程師(建築)、銀行家(籌款)和律師(擁所有權)。”
地獄很快就推派出三名代表,天堂很久都推派不出。閻王很生氣的對玉皇說:“如果再拖延下去,後果你要承擔。”
玉皇說:“並非我不推派,實在因為天堂沒有這三種人才。銀行家隻顧賺錢;工程師偷工減料;律師天天打官司。這三種人不會到天堂來。”
其實,銀行家、工程師和律師中都有好人。好、壞隻在個人的一念之間;天堂、地獄隻在一念之間。
法律講究準確,比方說:時間是前是後,有時分秒之間,差距很大;空間是這是那,不同的空間,是非即不一樣。
佛教重視很多問題,比方說:人間,這一個和那一個不同,是非即不一樣。數字多少,大概、或許、不是,感受即不一樣。語言的不同,一個字、一句話不同,法律的解釋就不同。
依筏,台大法律係畢業,現正在耶魯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我本來希望他大學畢業後,能專門為遭冤獄的人打抱不平。法律講究證據,但是,有的人有理無證據,不能勝過法律,有權可以改變法律,有錢也可以改變法律。其實,“真金不怕火煉”,硬是加罪於人,為法律所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