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青年會”理事長宏印法師來訪,談及今年九月底將主辦一場“青年學術會議”,受邀的對象是東南亞一帶,如香港及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的佛教青年。想向本山商借場地,請都監院院長與其麵談,隻要與本山活動不相衝突,非常樂意成全!
宏印法師是這一輩優秀僧青年之一,對佛法弘揚頗具熱心。談到目前弘法,在各縣市借文化中心的場地時,必須將“宗教講座”改成“文化講座”才借得到。對此刻意的“劃”分,隻讓人有削足適履之歎,沒有實質的意義。目前宗教法最大的毛病便是隻要一提到什麽就“不可”、“不可”、“不可”……消極得隻管“錢”而已,對佛教利生事業、弘法之本分不曾過問。如此的宗教法對佛教有何助益?為何不能積極地站在輔導的立場,可以提出一些好事,規定都“可”、“可”、“可”地發揮?
此外,對住持之產生無資格限製,我們知道行醫者必須要醫學院畢業,教書者必須要師範學校畢業,就連牧師、神父也都要神學院畢業,而寺廟的住持當然也要佛學院畢業才夠資格,否則讓一個沒有佛學概念的人來管理寺廟,讓外行人來管內行人,實是寺廟紊亂之根源!我們期盼新的宗教法能趕快成立,雖不理想但是我們可以慢慢改進,因有“法”總比無“法”好。
宏印法師也提到,在一次會議中,鍾榮吉曾提到希望兩岸的佛教能彼此來往,希望青少年的教科書裏能有宗教內容的課題。佛教深化人心的社會功能,是不爭的事實。
屏東、旗山、潮州、紅毛港等南區布教所近三百多名的信眾,在信眾部的安排下,下午三時同時回山。特於東禪樓跟大家見麵,目前社會到處都有渴求佛法的人,為便於大家聞法,故有“布教所”的成立,輔助寺院扮演弘法度眾的角色。期盼將佛法的慈悲、歡喜,帶入每一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