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搭乘深夜時分的班機回台北,航行才半個多小時,就已經有很多人進入夢鄉,寧靜的氣氛,實在是看書或寫文稿最好的時段。
翻閱手提袋內一份美籍皈依弟子安麟(Tom Graham)寫給我的報告。安麟依其在中國、日本的教學經驗,寫下他對“中西文化異同”的看法:
中西文化的異同
美國是世界上最複雜也是最有朝氣的國家之一,多數人的祖先來自歐洲,因此主要的文化是歐洲文明的延伸,語言則以英語為國語,基本信仰是基督教,但是其中少數民族來自世界各地,非洲和拉丁美洲人分別占人口數百分之十二,百分之六來自東亞,百分之三來自中東等。
美國的風俗信仰是世界文化的大熔爐,每天的日常生活中,皆能聽到種種不同的意見,認識新的麵孔,麵對相異的觀點,除非對方願意告訴您,否則永遠無法知道他的想法和價值觀。
美國以法律為判斷行為善惡的依據,不預先設定他人的道德觀念。人人皆享有思考、言論、信仰的自由,因此彼此要互相尊重。與美國人相處的原則是“讓對方思考”,他們認為別人沒有權利去決定個人的定位或價值。例如您和非裔美人的交談中,不可以斷定他必須具備黑人的傳統;和華裔美人的對話,也不能事先假設他會崇拜孔子;白人不一定信仰基督教;女性未必保有傳統價值觀。
所以,我們必須保持友好的態度與人溝通,並且在對方請您表達意見時才發言,如此無論是在生活或工作上都會更加愉快。
法律:美國向以法治國家自豪,這並不等於法律從來沒有被濫用或執行不公,但是法律絕對是判斷是非的準則。美國的法律與政治體係源自英國,並且已有數百年的曆史。兒童自牙牙學語,就開始被灌輸法治思想,因此美國人不能理解為何有些人沒有奉公守法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