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星雲日記.44,放光

十二月 十二日 星期四

上午八時,主持此次“五戒菩薩戒法會”的菩薩戒正授典禮。

前花蓮縣縣長吳國棟伉儷及其姊妹共六人,在八十六歲母親吳老太太率領下,前來佛光山求受戒法,下午二時,於法堂會見吳縣長全家。

從今年元旦起至今一年來,我在海內外,親自主持過上百場的皈依、五戒、菩薩戒、三壇大戒等法會,得度的皈依弟子及戒子們,也有二十萬人次。每一個人,都是佛門的一顆菩提種子,期待他們在佛法的滋潤下,能夠生根發芽,在世界每一個角落,散播佛法的馨香。對皈依者,我勉勵大家,皈依後生活要——

深信因果、發慈悲心、

行大乘法、福慧雙修、

行解並重、止觀均持、

信解行證、嚴持戒法、

正知正見、禪淨共修、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對受持戒法者——

受戒重要者,不在於不犯戒,而是在於懺悔,因破戒可通懺悔,破見則不通懺悔。受戒是否清淨很重要,且戒律要與時代精神連在一起,才易為人遵守。

在《大智度論》中——

破戒之人,人所不敬,其家如塚,人所不到;

破戒之人,失諸功德,譬如枯樹,人不愛樂;

破戒之人,如霜蓮華,人不喜見;

破戒之人,惡心可畏,譬如羅刹;

破戒之人,人不歸向,譬如渴人,不向枯井;

破戒之人,心常疑悔,譬如犯事之人,常畏罪至;

破戒之人,如田被雹,不可依止;

破戒之人,譬如苦瓜,雖形似甘種而不可食;

破戒之人,如賊聚落,不可依止。

受持戒法,不清淨時,可以再複戒求受。隻要不構成傷害,不自私者皆不屬犯戒。

今日全世界追求的就是自由平等,皈依三寶即是符合平等的意思,眾生皆有佛性,都跟佛平等,其他的還有什麽不能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