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星雲日記.44,放光

十二月 十六日 星期一

“中華佛寺協會”理監事及團體會員負責人座談會,上午九時,於台北道場舉行。此次會議是針對近日來“妙天”、“宋七力”等斂財事件,討論寺廟是否應納稅及納骨塔何去何從等問題。

“中華佛寺”林蓉芝秘書長,請我在座談會上講幾句話。宗教對安定社會及淨化人心有其莫大力量及功能,雖有不肖之徒行詐騙之術,但不能讓正信宗教背負罪惡之名。

為了現代國家的形象,政府看宗教應該朝淨化人心的功用去看,寺院多年的辛苦,其淨財皆是十方來十方去的造福社會。先進國家如法國大都是政府發薪水給宗教人士;美國對宗教不僅不必繳稅,還有各項福利優待,可見現代化國家對宗教是多麽尊重。

佛教尚未傳入中國時,“塔”就已經有二千多年曆史,寺院中的靈骨塔,不僅在社會上有著提倡火葬的示範,更是一種慈善事業,僧眾每天早晚為其上香、換水、灑掃、維護。但政府看不到辛苦照顧的活人,隻看到死人的牌位,把慈善工作變成商業行為,對寺院是不公平的。

人類出生後,就離不開經濟生活,有了經濟就會更進一步追求內心信仰的世界,所以希望大家多關懷宗教,我的意見是——

1.讚成有“宗教法”,不做法外之民,立法是為管非宗教者。宗教靈修部分不必訂法,宗教的社會層麵則要立法。

2.傳教師要有資格限製,就不會發生宗教亂象。

3.教產為寺廟所有。不要向宗教算錢,宗教的錢是有因果的,宗教的錢是要用在社會上的。對宗教若眼光隻看在金錢上,是道德的墮落。

4.佛教的納骨塔是屬慈善的,一般的納骨塔是屬商業的。

十時,前往功德主賴維正、李秀琴夫婦府上家庭普照。

為《人生八十——吳尊賢親友合撰祝壽集》題字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