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生了必然會死”,這是亙古不變的定律;但是下麵還有一句“死了還會再生”,這也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所以,依佛教的觀點來看,人生了要死,死了再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生死是沒有止息的;生也不足喜,死也不可悲,生死本來就是一個環形的關係,何必把生死割斷,甚至覺得生則可喜,死則可悲呢?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生”時要活得逍遙自在,對“死”則要預作安排,使死能像解脫一樣美好。因此,既然人都要麵對死亡,應該早作交待,不要等到臨死時才來手忙腳亂。關於“死前交待”,略述如下:
一、撰寫遺囑:人在世間生活幾十年,結下很多因緣關係,當然有很多的牽絆,但是到了死亡的時刻,即使有萬般不舍,又能奈何。不過,隻要懂得生前用遺囑交待,你欠別人的,別人欠你的,都可以做個說明。甚至你想做什麽,死後還有什麽心願未了,也可以在遺囑裏交待清楚。隻要是屬於個人的私事、想法,都可以在遺囑裏書寫明白。例如南宋愛國詩人陸放翁,他有詩雲:“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可見他在臨終時,最掛念的就是國家的統一。
二、處理遺產:一生努力,臨死前總會有一些遺產。有的人生前就懂得布施行善,因為“錢用了,才是自己的;不用,都是別人的”。甚至自己有錢不用,留給子孫,有時反而讓子孫為爭財產而起紛爭,乃至養成子孫好吃懶做的習性,所以不一定要把遺產留給子孫。在美國,有一些非常可愛的野生動物,十分討人歡喜。但是美國政府規定,不可以擅自喂食,因為擔心野生動物一旦養成依靠人類喂養的習慣,會削弱它們天生的求生本能。因此,我們對子孫,應該遺留道德、技術給他們,不一定要把錢財留給他們。錢財、產業,可以留給宗教、慈善、公益團體,透過這些可靠的團體,把一生辛苦經營所得,回饋給十方,這才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