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星雲日記.21,慈悲是寶藏

二月 十九日 星期五

負責工程的依寬,為金佛樓內部規劃問題,特來向我請示,利用上午時間,在依寬的解說下,與慈惠、慧軍等人到現場實地了解。綜合使用上的需要,初步規劃如下——

一樓、二樓為清淨士寮房,內分四人房及六人房,寮房內有床鋪、書桌、書架、衣櫃等設備。

三樓規劃為別分院回山職事客房。

四樓設佛堂,分有讀經堂、抄經堂、誦經閣、禪坐堂、閱覽室。

叢林學院的院長依恒,為了下學期將增開“師兄長座談會”的課程,請示我的意見。如何讓徒眾與常住相應,宗門思想的啟發是很重要的,因此增設師兄長座談會,主要還是借師兄長們的親身體驗來介紹常住、佛光山與友寺關係、佛光山的弘法事業、佛光山的未來希望、認識師兄長的特長以及師父的悲願。

報載,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正積極展開每十年舉行一次的寺廟總登記,此係依“寺廟登記規則”第二條規定,針對全市二〇四間寺廟進行普查,時間至六月底為止,執行人員為裏幹事,要求務必發揮高度便民與耐心查證的精神,工作內容為——

一、宗教別認定:以往的寺廟宗教別登記,不乏填寫“佛教”而實為“道教”的例子,導致數據統計不實現象,凡原登記寺廟的宗教別概予認定,但新登記寺廟則應以所供奉的“主神”為認定標準。

二、注意產權問題:寺廟建築分公建、募建、私建三種,唯高市僅有募建與私建二類,而私建並未局限私家獨建,多數私人合資興建的也得以被認定。過去有關募建、私建所發生的產權糾紛,雖屬司法範圍,但法院查證仍重視登記資料,若有心之徒據以主張產權私有或由信徒捐獻,在無法確定產權時則肇致纏訟,所以對產權登記不得輕忽。

三、輔導和諧管理:較具規模的寺廟因信徒眾多,經費及財產充裕,管理人地位可提高社會聲譽,故為信徒所汲汲爭取,導致在出缺之際,逐鹿爭勝的現象激烈。如此易生糾紛,進而妨礙廟務推展,應在辦理登記時慎加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