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心”的運動,佛教講到人身的修為,就是受持五戒。其實,佛教的五戒,相當於儒家的“五常”,“五常”者,仁、義、禮、智、信也。不殺生曰仁,不偷盜曰義,不邪**曰禮,不妄語曰信,不吸毒曰智。儒家講究三綱五常,認為“半部《論語》治天下”;而佛教的三皈五戒,宣揚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同樣可以治國平天下。受持五戒,就是自我的管理,最主要的內容就是不侵犯別人的自由。如:不殺生,不侵犯別人生命的自由;不偷盜,不侵犯別人財物的自由;不邪**,不侵犯別人身體、名節的自由;不妄語,不侵犯別人名譽、信用的自由;不吸毒,不侵犯人我健康、安全的自由。但是現在的社會,到處充斥著家庭暴力、賭博、毒品等,五戒的規範似乎也有所不足。
眼看著社會善良風氣低落,道德沉淪,於是我在一九九三年便提出“七誡運動”。七誡是指:一誡煙毒、二誡色情、三誡暴力、四誡偷盜、五誡賭博、六誡酗酒、七誡惡口,希望能借此淨化人心。因為今天社會之所以有問題,都是犯了“五戒”或“七誡”,以至於台灣的監獄人滿為患。由此可知,社會需要深入人心的法治觀念,才能逐步達成“人人守法,人人守戒”的目標。
於台北體育館舉辦“淨化人心七誡活動宣誓大會”(一九九四年一月三十日)
為了響應這個運動,國際佛光會在同年十月於林口中正體育館舉行的會員大會中提出議案,並宣誓遵守七誡;隔年元月,又在台北體育館舉辦“淨化人心七誡活動宣誓大會”,有“監察院長”陳履安、“內政部長”吳伯雄、“法務部長”馬英九、國民黨社工會主任鍾榮吉、“立法委員”洪冬桂、晨曦會牧師劉民和等貴賓參與。
由於“七誡運動”是以創造全民安和樂利的生活為主旨,為了引起社會大眾的關心,佛光會也別出心裁地與“法務部”、《中國時報》、台北市籃球之友協會、黑鬆股份有限公司、佛光山文教基金會,聯合主辦一場前所未有的“七誡籃球義賽”。佛光山沙彌學園的出家青年,組成佛光山隊;洪浚哲、鍾小平、魏鏞、韓國瑜、曹爾忠、陳學聖、林瑞圖等人則是民意代表隊的隊員;曾參加過佛光山短期出家的香港明星曾誌偉,則號召譚詠麟、陳百祥、泰迪羅賓、吳大維、梁家仁、黎漢持、尹誌強、劉勇等人,組織了一支香港明星隊;台灣的演藝圈也不落人後,趙寧、裘海正、庾澄慶、鄧誌鴻、汪建民、周治平、蕭言中、曾國城等人,合組了夢幻明星隊。四隊齊聚台北,以籃球會友,兩千多名觀眾到台北市立體專體育館共襄盛舉,義賽所得,全部捐給戒毒、防毒的相關單位,為健全社會略盡綿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