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星雲日記.25,感動的修行

九月 二十五日 星期六

“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理事胡秀卿之母盧楊燕夫人,數日前往生,今天專程到台中市立殯儀館為她上香誦經,並主持告別式。

台南慈海寺住持傳生法師為了“宗教法”的製定事宜,下午來山征詢我的意見。

傳生法師目前正在收集有關各寺院受“監督寺廟條例”之害的資料,並綜合各寺院的意見,將大家所需要的宗教法歸類,印成專書,準備向各主管單位提出各寺院對“宗教法”的看法。傳生法師對宗教法的熱心叫人感動,很希望有關單位也能給予重視。

晚上,繼續和佛光山叢林學院的學生們座談——

◎佛法與商業:佛光山所辦的文化、教育、慈善事業,如雲水醫院、冬令救濟、夏令營、佛教學院、出版書籍等等,都是為了弘法而做的工作。佛光山是個弘法道場,是個供人發心學佛的道場,並非商業團體。一件事是世俗的行業,還是佛法的淨行,完全要看心的一念是牛屎還是蓮花?因此看法對一個人很重要!

在曆史上佛教推動了不少社會福利,如:北魏的僧祇粟、僧祇戶,解決了人民的饑饉;南北朝的寺庫、唐三階教的無盡藏院,都是佛教便民利國的金融事業,以救助孤苦的人。百丈禪師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強調農禪、工禪的生活;佛教徒從事布教、寫作、護理、輔導、義工、社區服務……樹立了教化社會的形象。

往昔的基督教、天主教,在中國開醫院、辦學校,賺了中國人的錢,還受到不少人士的稱讚頌揚,同樣的事情由佛教發心來做,輿論則指責為世俗、商業,這其中的是非標準又如何去厘訂?佛法在世間,離開世間就沒有佛法,更何況佛教隻有團體沒有個人,對社會教化不能不參與!

天主教的梵諦岡,日本、韓國、泰國的佛教都開創了各自的銀行、飯店等事業,甚至進入寺院也規定要買門票。提供大眾往來使用的場所由大家來負擔是一種教育,也是淨財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