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管生也好,死也好,
能夠活得自在,死得安心,那是最美好不過的事了。
自古以來,有人死得轟轟烈烈,有人死得默默無聞,有人死得讓人懷念,有人死得讓人慶幸。究竟如何死亡才有意義?略述如下:
一、死得不痛苦:有的人對死亡並不恐懼,但是就怕死得痛苦。如戰場上斷臂、斷腳的老兵,以及病榻上受絕症煎熬的病人。但是一些視死如歸、慷慨赴義的俠士,他們不以死亡為苦,尤其禪門裏的禪師,更把死亡當遊戲。例如,飛錫禪師鄧隱峰倒立而亡;船子和尚吹笛進入煙波,覆舟而逝。如果死得不痛苦,死亡也如回家一樣,並不值得擔心害怕。
二、死得有價值:曆史上,有的人不但生時救國利民,就是到了最後,個人的死,仍然影響國家民族千年萬載。例如,文天祥不受宰相高位的**,隻想一死報效國家;嶽武穆寧可盡忠而死,也不願抗旨而生。他們盡忠報國的精神,都與曆史共存,雖死猶生。
三、死得適其時:生命的價值,不在活得長久,而在活得於世有益。有的人已經活了百歲之齡,仍然不死,他也覺得辛苦,因為老邁的身體,如風中殘燭,生存對他而言已經沒有意義,死亡反而讓他有自然的歸宿。
四、死得很安心:一般人對死亡總是感到害怕、迷惘,因為死後到哪裏去?不得而知。尤其,有的人臨終時,因為對世間的留念,對親人的掛念,而舍不得死,甚至死不安心。也有的人未能及早處理好自己的財富就匆匆告別,而覺得遺憾,無法安心。當然,也有不少人因為滿懷的理想,滿腔的心願未了,但是世壽因緣已經結束,因此抱憾而終,讓他感到不安心。所以,人不管生也好,死也好,能夠活得自在,死得安心,那是最美好不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