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生的錦囊:真理

§人我之忌

人要有所作為,必須發大心、立大誌、行大願,摒除一切人我是非,則周圍的一切都可以變為成就我們的因緣。至於如何才能圓融人際關係,首先需要注意與人相處之忌,有四點說明?

第一,攻人之惡勿太嚴

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沒有永遠不犯錯的人。當別人有了過錯、缺點,或是不良習慣時,我們要糾正他、規勸他,但不能過分嚴厲地指責他、攻擊他;太過嚴厲,則如同惡狗,你打它,它更咬你。所以“論人之惡勿太過,要思其堪受”;凡事留一點餘地給人,這也是做人應有的厚道。

第二,教人之善勿太高

人類文明之所以能不斷進步,是因為有教人的胸懷,才能把經驗傳承下來。但是有的人熱心過度,一心想把自己所能傾囊相授,例如教人計算機、打字、音樂、繪畫等。甚至要求人要有道德、有慈悲,要如何做人、處事等等。教人本來是很美的善事,不過“教人之善勿過高,當使其可從”。你要求太高、太多,他做不到,就覺得很辛苦,甚至感到厭煩,幹脆不學了。所以諄諄善誘,因材施教,這是教人之道。

第三,稱人之是勿虛偽

稱讚別人是一種美德,但讚美要得體,不能過分,不能虛偽,否則反令人有一種被諷刺的感覺,不但適得其反,甚至還可能被譏為拍馬屁。例如對於一個很有慈悲心的人,你就直接讚美他很慈悲,而不要說他很有智慧;對於一個長相平凡的人,你可以稱讚他很有氣質,但不一定說他很美麗。所以稱讚要恰如其分,要出於真誠,千萬不可虛偽。

第四,責人之非勿武斷

世界上的是非、好壞、對錯,並非全然絕對的,有時候因為立場不同,對同一件事就有不同的看法和見解。所以當我們責備別人的不對時,千萬不能太武斷,不能隻站在自己的立場判斷是非,何妨換一個立場想一想別人,也想一想自己。一個能舉千斤之重的人卻不能自舉其身,這是明於責人、昧於恕己者最好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