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出生、立足在這個社會生活,不但和“人”有關係,和“物”也有關係;可以說物質占了生活主要的部分。比方要房子、要汽車、要衣服、要床鋪,還希望有更多的田產、黃金、股票等,這些都是對“物”的需要。
人固然不能沒有物質來滋養,但是,過分地縱欲、貪圖,容易造成“物”“我”關係的不協調,甚至為了一點虛榮,甘願屈膝做牛做馬,這都是非常危險的。怎樣才是建立積極的“物”“我”關係?有四點看法:
第一,我對衣食要樸素
生活中,我們穿衣主要為了保暖避寒,隻要整潔、得體,不必太過華麗;飲食也如湯藥,主要讓我們避免饑餓,因此應以簡單、樸素為原則,獲得健康營養。佛門有雲:“口中吃得清和味,身上常穿百衲衣。”粗茶淡飯裏,有甘美的妙味,粗布衣裳裏,有無上的莊嚴。淡泊,就能不為物所役,就能感受自在的樂趣,體會輕安和解脫。
第二,我對經濟要善用
佛教不是叫人絕對不要財富,如果把錢財用在非法的地方,當然就造罪了。如果把錢財用在對的地方,比如發展正當事業、提升社會經濟,乃至修橋鋪路、救助他人,提高人間種種建設,這都是有功德的。因此,對於金錢、經濟,要懂得善用規劃,這好比我們的拳頭,用在好的地方,可以替人捶背、服務,可是打你一拳,用在不好的地方,可能就是犯罪,甚至被告上一狀了。
第三,我對自然要保護
我們生活的環境,離開不了大自然,河流如血脈,可以順利運送養分;森林如心肺,可以做良好的空氣調節;高山如骨骼,可以保持水土的均衡;動物如細胞,可以維護生態平衡。目前全球性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所造成的危機,已經開始威脅人類的健康,因此生態及大地資源的長久維護,才能讓後代的子孫在地球上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