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身心,才有生命;有生命,就有身心活動。透過身心來從事一些有益人我的事業,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所以,人要不斷地修養身心;身心健全,才能圓滿生命的價值。“身心修養”有四點看法:
第一,傲不可長,傲長則人厭
做人要有骨氣,要有自尊,有時我們感覺這個人全身上下充滿嶙峋傲骨,甚至有一點傲氣,反而對他心生敬重。但是,人可以傲骨,也可以有一點傲氣,卻千萬不能傲慢,傲慢則人人討厭。我們看到社會上有許多人,“滿瓶不動半瓶搖”,也就是說,有的人仗恃自己有一點學問、專長,他就誇張、賣弄,自以為是的傲慢不已。其實,瓶子裏的水,滿滿一瓶的時候任你如何搖晃他都不動,隻有半瓶的反而咕嚕作響;這種人不但讓人看輕、嫌惡,而且也是做人失敗的危險信號。
第二,欲不可縱,欲縱則傷身
佛教講,“欲”有善法欲,有染汙欲。善法欲就是我要讀書、我要行善、我要成佛,這都是“善法欲”。“染汙欲”就是對財、色、名、食、睡等五欲的貪求。例如,有的人好財,有的人好色,有的人好名,有的人好吃,有的人好睡。人有欲望,本屬正常,尤其善法欲可以多多益善,但是染汙欲則不能放縱,所謂“欲縱則傷身”,佛經更把“財色名食睡”比喻為“地獄五條根”;過分放縱身心去貪著五欲,不但傷身,而且有欲火焚身的危險,所以做人“欲不可縱”。
第三,誌不可滿,誌滿則遭怨
人要立誌,有誌才會有成,否則胸無大誌的人,終將一事無成。但是,當一個人功成名就的時候,切忌太過誌得意滿,誌滿則容易遭怨。因為世間上有很多人“見不得別人好”,當你有成就的時候,他就心生嫉妒,甚至毀謗你、阻礙你。所以做人要謹守“你大我小、你對我錯、你好我壞、你有我無”的處世哲學,能留給別人一些空間,別人也才會放你一馬,否則誌滿意得,容易遭人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