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喜怒哀樂等情緒,隻要遇到境界,很容易就會“心隨境轉”,心靈的情緒就會隨著變動。但是,人總要有修養,儒家講“不動心”,道家講“不二意”,佛教更講“不分別”,都是要我們在人情相處上,不要太過分別,不要太容易動心。以下茲以“人情六不”,提供參考:
一、人我不比較:人比人,氣死人!人與人之間,經常互相比較:你比我有錢,他比我美貌。比來比去,人生哪有快樂可言?有一首通俗詩偈:“你騎馬來我騎驢,看看眼前我不如;回頭一見推車漢,比上不足比下餘。”許多殘障人士都懂得“天生我材必有用”,我見過沒有雙手的人,可以用腳穿針引線;眼睛全盲的人,能夠吹彈歌舞。甚至台灣地區的漸凍人陳宏先生,隻靠眼睛眨動,透過點字板,再由妻子為他記錄,都能出版多本書籍。想到他們,隻有慚愧,哪裏還要比較什麽呢?
二、彼此不計較:人類有斤斤計較的習慣,你借我半斤,我還給你八兩。人從童年開始,在小朋友之間就會計較:我給你卡片,你給過我什麽?我給你糖果,你有什麽給我吃過?所謂“錙銖必較”,即使相知的朋友,也總是看你對我的交情深淺,我也還給你那樣的程度。除非心量寬大的人“施舍不望報”,金錢、感情、友誼,不管給你多少,並不計較你還給我若幹。能有這樣的心量,才是所謂“君子無求品自高”。
三、違逆不生氣:人在順境裏歡喜,容易做到;在逆境裏能不生氣,就不是容易的事了。一個人受饑受寒,受苦受難,都還罷了,受氣,就難以忍耐了。有人說:“佛爭一爐香,人爭一口氣。”一口氣又是價值如何呢?為了少許的金錢,朋友親人鬧上法庭;為了要爭一口氣,千裏致書給在京的父親。其實“逆境來時順境因,人情疏處道情親,夢中何必爭人我,放下身心見乾坤。”人生有什麽好爭,有什麽好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