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山是四眾的道場,“師姑”(沒有結婚的在家女眾)在佛光山開山史上占有很重要的一環。如楊慈滿、吳寶琴、蕭碧霞等都跟隨我學佛三十年以上,其護佛教、護常住、護師父的恭敬心,實可為現在本山的師姑楷模。
上午八時,特集合有心在本山長期奉獻的在家小姐,聽取她們的心聲及表明常住對她們的立場——
一、師姑可在日後佛光山宗務委員會中占一席,參與本山策劃、弘法、計議的工作。也可以擔任單位主管。
二、在經濟方麵常住將比照社會退休金的方法,給予安養費(每滿十年、二十年分批給予)。
三、比照出家眾序級辦法,並舉行正式儀式納入,並為師姑們設計製服。
四、成立“師姑福利基金會”,可以應急之需。
五、建“師姑堂”正式成為本山法定單位,並接受調動或至國外道場服務。
六、在進修方麵比照出家眾進修辦法。若未經佛學院畢業即做師姑者,則辟佛學班,一年三期,五年畢業後,比照佛學院資格可做為序級依據。有特殊才能者可聘任為老師或從事佛教事業。
所謂師姑者,必備之性格:沒有世俗的感情糾紛,以道情法樂為重,尊重出家人並融洽相處。
佛光山的性格是四眾弟子,師姑在本山是有根據定點的,隻要你肯加入,佛光山就有你一份,工作有輕重,職務有大小,但人格是平等的。
晚,七時三十分,殿堂職事座談。
佛光山講究的是集體創作、共同成就的,如眼看、耳聽、嘴吃……分工合作。佛光山的法務、弘法、行政、殿堂……作用也是如此,彼此包容來成就佛光山的事業。沒有高低、大小、重要不重要,而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故勉各單位要——
一、倡導人和。
二、關懷大眾。
三、善用機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