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講“依法不依人”,
而我的性格也是隻依於好人,不管其他。
因此,對於民選政治人物所做的種種許諾,
我也從來不要求他們兌現。
我覺得一個出家人隻要無求,
自然會讓人家看重。
所以在我這一生當中,
我不跑政府,不走衙門,也不做請托。
我不希望政府官員圖利於私人,
隻希望他們為國盡忠、為民造福就好了。
一九四九年,蔣中正先生在國共內戰後退守台灣,他一心想要把台灣建設成一個“三民主義”的模範省,即所謂“美麗的寶島”,所以實施民主“憲政”。這在曆史上是一件大事,但是,要落實民主“憲政”,也要全體人民具有民主的知識和素養,展現“民主的風範”;如果人民的素質不提升、涵養不夠,過度強調民主而沒有自律、法治,也是會有缺陷的。
講到民主“憲政”,就得講到“選舉”了。選舉,是由人民當家做主,所有的候選人,誰能上台,都要通過人民的選票來決定。站在佛教的立場,還真得感謝民主時代的選舉機製。因為佛教在台灣的弘傳,除了過去承受西方“信教自由”的口號影響,獲得賴以生存的助益;尤其台灣每到選舉的時候,所有候選人要想得到選票,也都會到各個寺院燒香、拜佛、求神,尋求信眾的信賴,希望獲得多一些選票。這也給了佛教的發展一大助緣。
猶記得在我初到台灣的那幾年,即使隻是一個鄉民代表或是一個村長,也可以站在台上比手畫腳,好不威武赫赫,神氣昂揚。但是到後來,情況改變了,這許多想要透過民意當選的政治人物,反而都是坐在台下,聆聽那許多宗教人士在台上表態支持他們。甚至於到了現在,就是想要選台灣領導人的人,也得走遍台灣的大小寺院,才能獲得選民的支持。可以說,佛教和民間宗教,在台灣的民主憲政史上,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