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個人擁有多少的錢財並不重要,
要會用才是有智慧的。
因此希望今後我們的佛教徒,
個人有了遺產,
不一定要留給兒女子孫,
可以交還給社會,
參與社會公益的捐助。
我們為公益信托教育基金
設立了很多的獎項,
雖不能像“諾貝爾獎”提供的資金那麽的多,
但是在華人的社會裏,
我僅就此馨香一瓣,
祈願中華文化的光芒能夠照耀十方。
說到我為什麽辦公益基金,要從二〇〇八年下半年度說起了。記得在八月的時候,我應邀到北京出席奧林匹克運動會,接著又轉赴美國的弘法行程。我在西來寺的時候,有一天心血**,就隨口問旁邊的人,我現在有多少錢。
他替我查了一下,說:“師父,光是您的出版品就有不少版稅了,折合台幣,總共有三千多萬元。”
我一聽,這還得了,一個出家人怎麽能有這麽多的錢?我想,佛陀當初應世八十年,我也是八十歲,假如哪一天死的時候,一定有不少人關心一個問題:星雲大師有多少的遺產?多少的存款?
老實說,佛光山從開山以來,寺廟都不是我的,也都不在我的名下,如今我有三千多萬的存款,這太可怕了!一般人不知道我的性格,以為“星雲大師很有錢”。其實我的一生,大家看到那許多的金錢、事業,都是萬千信徒的成就;我自己也是信徒之一,當然也要布施、喜舍,所以我過去所有的收入,都是捐給常住,我以享受貧窮為樂。
我個人沒有存款,沒有保險櫃,沒有抽屜、鎖匙,甚至我也沒有口袋;就算是衣服有口袋,裏麵也不見得有錢。現在忽然有了這麽多的錢,我覺得這不是我的光榮,也不是我的願望,我一生都是歡喜給人,有了錢財,總想到要怎麽把它用出去,因為金錢用了才是自己的。也因為這樣,曾經有人告訴我:“大師,您的一生都是給人給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