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子除求學的以外,大部分都分布在佛光山海內外各別分院及事業單位,從事弘法利生的工作。他們恪盡厥責,熱忱有餘,但由於方便不夠,有時讓信徒難過而不自知。有鑒於此,我在佛光山的一次徒眾講習會中,語重心長地告訴大家:“什麽人能幹,什麽人不能幹,從一個小地方就可以看出來。凡是能幹的人,叫他做什麽事,他大部分都是承諾:‘OK!OK!’‘沒問題!沒問題!’不能幹的人則推三阻四,事事拒絕:‘這個不對,那個不可行。’當然有很多事情實在不容易做到,但是我們在拒絕的時候要有代替,不要讓對方難堪,而且要時時想到給別人一個助緣。”一年之後的徒眾講習會,許多回山的弟子告訴我:他們秉持“拒絕要有代替”的方針來待人處事,不但得到許多讚美,而且使道場的法務蒸蒸日上。在欣慰之餘,回想自己數十年來,因為秉持“拒絕要有代替”的處事方針,不知結下多少善緣。
二三十年前,經常有信徒的子弟來找我,希望我能為他們介紹一份工作,或者推薦他到某機關任職。那個時候人浮於事,要找一份差事很不容易,更何況自己也不知道幫他介紹的工作適不適合,更不知道他的耐心、恒心、毅力究竟如何,但是基於和信徒之間的香火因緣,總想要助他一臂之力。於是千辛萬苦,打聽聯係,穿針引線,好不容易幫他找到職業,趕忙去通知他,不料對方卻說:“不要了,我已經在別處上班了。”我當時心想:自己白費一場心也就算了,但是對機關主管失去信用,要我如何交代呢?他們也是賣一個麵子啊!這種情況幾次以後,再有人找我介紹工作,我心裏雖也起了警覺,但輕言拒絕,斷了別人的信心,總是於心不忍,所以我想出了一個智慧的辦法告訴他:“你先看報紙的尋職欄,或者我提供一些資料給你,你認為這個職業和你的能力、興趣吻合,就自己打電話過去。”對方往往說:“不行啊!他們不認識我,又沒有人介紹,不會采用我的。”我告訴他:“你可以向機關行號的主管介紹自己的專長,並且說:‘我讓你試用兩個月,兩個月以後,如果你覺得我可以用,再續用;如果你覺得我不適合,我就走。我是來讓你試用的。’老板聽說你是來讓他試用的,他不需要負什麽責任,也沒有人情負擔,就會試用你。如果你能經得起試用,可能就會一帆風順,前途光明;如果你經不起試用,那就得重新調整自己,重新學習。”經過我這一番分析說明,年輕人求職大都能無往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