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命運靠自己2說好做好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

剛來台灣的最初幾年,我居無定所,因此經常隨喜幫助別人,有人興學,我幫忙教書;有人辦雜誌,我協助編務;有人講經,我幫他招募聽眾;有人建寺院,我助其化緣……更有些老法師發表言論,怕開罪別人,都叫我出麵,我則義之所在,從不推辭。因此,一些同道們都笑我說:我總是被人利用來打前鋒,當炮灰。

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我自行創辦佛學院,一位年近八十的唐一玄老師在課餘閑聊時,和我說道:“給人利用才有價值啊!”這種迥異世俗的言論無疑道盡了自己多年來的心聲,我引以為知音,並且在日後的數十載歲月裏,我一直本此信念,心甘情願地與人為善,被人“利用”,無形中為我的人生開拓了無限的“價值”。

記得初來台時,為了弘揚佛教法義,我義務為《人生》月刊擔任編輯,不但為撰文照排傷神,為改稿潤筆熬夜,還得自付交通費,倒貼郵票錢。前後約六年的時間過去了,發行人反而要我感謝他,他對我說:“你利用這個雜誌發表文章而出了名。”這個世界上,誰利用誰,真是很難定奪啊!

剛開始到宜蘭傳教時,我辦了各種接引年輕人的活動。有些青年不喜歡枯燥的定期共修法會及佛經講座,常常借故缺席,卻興高采烈地參加佛歌教唱、中文導讀等課程。旁人常勸我不要白費心機,並且跟我說:“這些青年沒有善根,隻是貪圖有歌可唱,或想免費補習中文,預備將來考學校而已!他們不是真心信仰佛教的!”我一笑置之,心裏想:即使如此,我也願意成就他們,被他們利用。

沒想到日後這些青年,如慈惠、慈容、慈嘉等人,均紛紛皈依佛門,到了今天,他們都成了佛教界的翹楚。《金剛經》雲:“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音樂歌唱,隻要運用得當,也不失其度眾的價值。馬鳴菩薩不就利用一曲自編的《賴吒和羅》,而使得華氏城中的五百位王族弟子同時悟道出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