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貧僧有話要說

施受皆喜 成就信仰公益

一般的人都是接受人家給我才歡喜,其實,施舍更有價值。有的人擁有了一些財富,舍不得給人,到了最後兒女爭產,連社會都不知如何去處理。為什麽不在活著的時候,把它處理清楚,讓子女們遵守上慈下孝的倫理道德,傳承下去?雖然人已經往生了,卻能讓自己的所有,讓自己的事業,發光發亮,與人有益,不是很好嗎?

當你熱心社會公益,態度樂觀進取,不但自己歡喜,也給人歡喜,也給人信心。我們受人家的金錢,我們給人家佛法,這就是所謂“財法二施,等無差別”。給或取,彼此都是歡喜的,大家表現同一個信仰的誠意、恭敬,還有什麽事不能成呢?

所以,當初褚柏思夫婦,將佛光山這一塊貧瘠的地托付給我,可以說他托付得人,我沒有辜負他們,他們應該能含笑於天堂、含笑於人間了吧!甚至於仗此因緣,施者可以再回到佛光山,承接佛光山的事業。一個人要能看到因緣,看到未來,什麽東西都能給未來去發展,這才是人間最智慧的想法,也是最值得歡喜的事。

貧僧一生接受的東西,都會難忘、都要報恩的。例如,幾十年前,曾在台北金枝姑的家裏喝到一杯冰牛奶,有如甘露瓊漿,至今使我難忘。七十年前,在鎮江“一枝春”的小麵店,現華法師請我吃的一碗麵,如今口頰芬芳,難以忘懷。還有,當時時任鎮江市市委書記的許津榮請我的一碗鍋蓋麵,我都覺得是人間美味。又如三四十年前,在彰化的小麵攤,那碗隻要一塊五毛錢的麵,讓我懷念不已。假如有機會,還是要回報他們。這些都是我一生中飲食的最高享受了。

當你受到人家給你的歡喜,你也要給人家歡喜。例如,在嘉義我們有一塊二三十坪的土地,剛好位於一戶人家土地的入口,那位地主的土地有千萬的價值,卻被我們這塊畸零地給攔住,讓它不能跟大馬路貫通。當時他就表示要用八十萬一坪,比市價更高的價格跟我們購買,我告訴弟子覺禹,不可,市價價格就好,不要以為奇貨可居,如果以高價賣給他們,這就等於敲人竹杠,你多收了錢,得了一世罵名,不值得啊!公平就好,彼此就能皆大歡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