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次在多倫多旅行,看到那麽廣大的土地、那麽多的公園、那麽多的空地,我就想,在台灣,要找一塊地建“總統府”千難萬難,要是在加拿大,建一百個“總統府”都不困難。我覺得在這裏應該要有寺院。
因此,在遊覽巴士上,我指著窗外問大家:“這麽大好的一片土地,你們有誰願意在這裏建寺嗎?”同行的依宏法師舉手說:“我願意。”他是台中弘光護理專科畢業,也略通英文。我一聽,就說:“很好!”立刻就叫大巴士停車,“你在這裏下車吧!”我給了他兩千美金之後,他也二話不說地在路邊就下車了。我就這樣把他丟在多倫多,讓遊覽車繼續前進。佛光山能在多倫多發展,起初,就是這樣茫無目標,隻是靠著一點發心,慢慢才成就的。
之後,我進出歐美多次,想到佛教要國際化、要在海外建立寺院道場,除了語言、人才以外,我想是不能一步登天的,它需要時間逐漸培養因緣。因此,我就為歐美的弘法訂了一個計劃。
我告訴徒眾,你們首先要在當地先認識信徒,獲得信徒的信心,他們才會給予我們讚助。你們可以先在Motel(汽車旅館)租借一間房子住下來,然後跟信徒商量,借他們家裏的客廳,每個禮拜做一次家庭普照。大部分有信仰的信徒會認為這是很好的事,但這也隻能兩三個月,久了以後,畢竟人家的家裏還有其他人。甚至在西方,一個家庭裏也常有不同信仰,你不能老是占據他的客廳,妨礙他們的家居生活。
第二步,你們可以向信徒改借他的Garage(車庫),準備掛式的佛像,然後在車庫裏,掛起佛像來,就可以開始講座、念佛共修了。這樣的情況,每個星期一次,要能維持兩三個月,信徒增加到三十人左右,第三步才能說:“車庫裏沒有洗手間,沒有茶水,總是不方便,我們是不是去租借一個比較大一點的地方來集會?”假如這三四十位信徒都同意,他們會讚成,甚至自己就會籌措資金去租借一個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