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星雲日記.37,善聽

九月 十六日 星期六

昨天起一連舉行兩天的“檀講師講習會”。

我一向很注重檀講師的訓練,也有心在世界各地辦檀講師講習會。在社會上,一般大學聘請任何課程的老師都很方便,但要找一個懂得佛學的教授卻不容易。目前各大專院校均設有佛學社團,但很可惜都沒有佛學老師帶領。以台灣而言,全省有一千多個鄉鎮,每一個鄉鎮,若要一個佛學老師,就要有一千多名佛學老師,以台灣目前僧眾而言,實在不敷需求!

所以我很有心要將佛教弘傳的責任,從僧眾身上拓展到信眾身上,也就是說,培養在家信徒成為弘法布教的檀講師(檀,是指施主、護法)。施主除了可以布施錢財外,更可以布施佛法,尤其是具有檀講師資格的信眾。

有不少信徒從年輕時就開始聽經聞法,至今已有四十多年曆史,若以社會學而言,早就具有“博士”資格,可以講經說法了,但他們卻從沒有這個觀念,不認為自己可以講說佛法,仍自稱弟子,不敢稱老師。但佛法真義不是如此,是主張人人平等、生佛不二的,在家與出家一樣可以當老師。像維摩詰居士,是多少大菩薩的老師;勝鬘夫人則常在皇宮為大臣說法;梁武帝不喜做皇帝,曾三次舍身同泰寺,並不時在宮中說法;這些範例都是檀講師的先驅。中國大乘佛教的弘揚是以四大菩薩為主,除地藏菩薩外,其他的觀音菩薩、文殊菩薩、普賢菩薩皆以在家相度眾,若檀講師的製度能樹立,對二十一世紀佛法的弘揚會有很大的助益,隻要有人需要聞法,隨時、隨地、隨處皆可以弘揚佛法,真正達到佛光普照三千界,法水常流五大洲的理想。

有部分僧眾,對檀講師的製度雖不表讚同,但也沒有抗議,可見大家對佛法的弘揚都有相同的共識。

佛法若隻是用讀誦的,則不容易懂,因其中意義太深,一定要有人講解才會明白。為了要講解,則必須收集一些譬喻、故事等“事”例來補充“理”的說明,才能更深入。為幫助大家收集這一方麵的資料,將遍滿各經章典籍的佛法精要,集中、歸納、分類,編纂成一套十冊的《佛教》,不準備發售,專以提供給佛光山徒眾研修和作為檀講師弘法教材之用。利用此次講習會時間,將已出版的《佛教》其中《經典》和《教理》二冊,送給在座的每一位檀講師,希望大家都能成為檀講師的中堅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