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時,繼續今日的提案討論,先後共通過二十三項提案及兩項臨時動議,部分決議內容為——
◎成為檀講師的先決條件是必須具有正知正見,世界總會要將檀講師的通訊地址、電話提供各協會、分會,以方便會員請法。檀講師除車馬費外,不可接受鍾點費。總會要記錄檀講師的講演次數,以作為升等為檀教師的參考資料。
◎對於譯文,不管是中翻英或英翻中,乃至其他非漢語係文稿,其翻譯步驟應該先有口譯記錄,再書寫、校對、修正,並與原文對照,最後集眾考證,能獲得多數人印證及認同的文稿,才宜發表。
◎佛光會會務要以文教事業及佛法講說為主,社會上的事業很多,如慈善事業,最容易博得人家同情,隻要有出手的人,就可以做到,且人人可以接受,但其作用隻能填塞一時,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工作。而文教工作及佛法就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接受,懂得禮佛者,大都是有修持的好人,加以文教的活動,不僅可以教導其思想,更可以淨化身心,變化氣質。所以說四句偈的受用功德勝過三千大千世界的供養,道理即在此。
◎本次大會主題“尊重與包容”,每個協會在一年中至少要舉辦一次與此主題相關的活動。
◎為加強各協會、分會與總會間的聯係,總會將定期分發表格式報告表,由各協會、分會填寫。且各理事要負起各協會的輔導及巡視工作。
◎關於審查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及財務預算表,大都本著因果的理念處理,所以每次會議,對於帳目的議題,少有紛爭。雖然如此,帳目仍需明了清楚。
拉達克協會會長僧伽先那比丘(Sanghasena)提議我接受“推薦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與會代表紛紛起立鼓掌表示支持。對這個提案,我的看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