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當時沈逢西有多努力,甚至發了瘋一樣的賺錢,但對於在悉尼買一套房子來說,還是遠遠不夠。
差的太多了。
最初他來到悉尼,輕狂,高傲,不可一世,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心想著要在這裏幹出一番事業,給沈父沈母看。
但現實卻狠狠打了他的臉。
三年的悉尼生活也將他徹底拉回了現實。
更何況,他身上有著很重的責任,他還有孟瓊,即使孟瓊從來不在乎吃什麽穿什麽,但沈逢西隻想給她一切最好的。
可他沒有能力。
兩人蝸居住在一個十幾平方米的小公寓裏,除了沙發就是床,年久失修的木地板光是走路都會咯吱咯吱作響,要是陰天下雨更是好幾處都滲水。
沈逢西不怕吃苦,但卻怕孟瓊跟著他吃苦。
不過孟瓊並不在意這些,她總說知足常樂,現在充實的生活於她而言就是一種幸福,將兩人的小小公寓裝潢得越來越溫馨,計算著手裏的零錢,規劃著一切,規劃著未來。
是幸福的。
但這一切對沈逢西來說,也是一種屈辱,更是心疼。
那年的少年心性,年少輕狂,終究是被現實磨平了棱角。
所以沈逢西其實從來不恨孟瓊離開。
他隻恨自己沒本事留住她。
恨自己太無能,太廢物,沒錢能給她安穩。
當年他怪的隻是她的決絕和無情,怪她一句話都不肯給自己留下,不聲不響的離開。這種情緒逐漸因為時間的變得越來越複雜,有恨,有怨,但更多的或許是想念和自責。
不過即使現在他有了別墅,有了權力,有了花不完的錢,卻怎麽也找不回孟瓊。
孟瓊也不願意再跟著他了。
這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他接受,隻是……
沈逢西聲音發啞,輕哂:“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時間能倒流,如果我那天沒有去打拳就好了,我就能攔住你,哪怕鬧哪怕認慫,也要攔住你,或許我們就不會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