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簡是在六月份結的婚。
算閃婚。
畢竟她和周聿時談戀愛也才四五個月不到。
孟瓊陪著秦簡去挑的婚紗。
當帷幕拉開,看到秦簡穿著一襲婚紗走出來之後,孟瓊很沒出息的紅了眼。
她一生忙忙碌碌,沒什麽親人也沒朋友,秦簡算是她第一個交心的朋友。
她當年離開悉尼之後,每隔一段時間都能收到秦簡從不同地方給她匯來的款項,要她幫自己存著。
這姑娘倒還真放心她。
也不留個憑證,也不留個心眼要個匯款截圖,就這麽寄了快三年。
後來聽說她和沈逢西要結婚,沒有任何猶豫,直接從國外回來,拿著這些年孟瓊給她攢的錢和積蓄留下來開了個餐廳。
就說了一句話。
“我是來給你當娘家人撐場子的。”
那句話,溫暖了孟瓊很久很久。
她當時極力邀請秦簡做自己的伴娘,秦簡卻拒絕了:“又累又麻煩,還是算了,我不喜歡做那種,我就坐在台下看著你和老沈就好了。”
後來,孟瓊才知道秦簡是怕她會沾染上自己的不幸,所以才婉拒了當伴娘的邀請。
秦簡這人看似不拘小節,卻比所有人考慮的都多。
“好看嗎?”秦簡第一次穿這種婚紗,還有些不大習慣。
“好看。”孟瓊溫笑,眼眶紅紅的,“我們阿簡最美了。”
秦簡看她哭,笑著捏她的臉:“別這麽沒出息好不好?”
其實,孟瓊還不是最沒出息的那個。
周聿時才是最誇張的。
看見秦簡穿著婚紗,哭得淚流滿麵,連話都說不出來,主持人舉著話筒讓他致辭,他哽咽半天,就蹦出來一句話:“大家吃好喝好。”
秦簡氣到無奈,去錘他的腰。
“能不能有點出息。”
“小簡,對不起,我下次注意。”
秦簡揚眉:“你還想有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