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生活中,經常會有喜、怒、哀、樂的情緒。凡夫的心不定,容易受外境的影響,被外在事物所係縛,於是得意時歡喜,失意時生氣,傷心時悲哀,歡心時快樂。甚至一天當中,情緒就在喜怒哀樂中來回幾次。喜怒哀樂既然是生活中免不了的反應,要如何對應這些情緒?在此提出四個看法:
第一,喜不大笑
有些人一遇到得意事,眉開眼笑,喜形於色。心中歡喜固然很好,但切忌得意忘形。佛教有“笑不露齒”的規矩,這不是限製我們表露心中的歡喜,而是有威儀的人,會以微笑表達,不是露齒大笑。所謂“對失意人不談得意事,處得意時莫忘失意時”,當你正得意時,豈知身旁沒有失意人?因此,要收斂自己的歡愉,不要讓自己的歡喜成為他人的刺激。
第二,怒不暴跳
有的人遇到忤逆事,立即麵紅耳赤,暴跳如雷,拍桌子、摔東西、掄拳頭、破口罵人,其實這些都是不明智的舉動。暴跳如雷不僅會損傷身體,且會使事情複雜化。有的人在盛怒時,血脈僨張引起內耳供血障礙,因而得了突發性耳聾。有的人一氣之下,一命嗚呼哀哉,損失更慘重。盛怒暴跳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因為失去理智,而得罪更多人,使事情複雜化,增加處理的麻煩。因此,要心平氣和地處理心中的怒氣。
第三,哀不嚎哭
遇到哀傷的事,有些人以“哭”來麵對,大哭、痛哭、嚎哭,哭得六神無主,哭得渾身無力。但是,哭隻有傷身,不但不能解決問題,且消耗了自己的能量。遇到悲哀的事情,要沉得住氣,甚至眼淚不輕流,才能化悲憤為力量,才有精神作最好的應變。
第四,樂不輕佻
有人習慣以手舞足蹈、高歌狂歡,來表達自己的快樂,這種動作太過輕佻。佛經說:“若謂樂著色,放逸之所使。”就是指那些恣意宣泄快樂情緒的人;又說“樂極而害至”,就是勸人要謹防“樂極生悲”。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隨時保有歡愉快樂的心情,但是,動作舉止仍要中規中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