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弘法與寫作的理念,
一向主張要有文學的外衣,哲學的內涵,
因為文學要美,哲學尤其要有理,
內外相應,無論是長文還是短文,
必然是好文章。
胡適之先生說,
《維摩詰經》是世界上最長的白話詩,
而《華嚴經》、《大寶積經》
都是長篇或短篇的小說,
而我覺得,佛學就是文學和哲學的總合。
佛教的哲學理論,
能用美麗的文學裝飾,
才能成為有血有肉的讀物。
我這一生,除了與佛教的關係特別的殊勝,其他的學術文化,就要算我與文學的因緣最為深厚。因為我一生沒有進過學校,也沒有受過老師特殊的訓練,除了寺院的教育,讓我獲得佛學的一些知識以外,應該就是我個人喜愛閱讀文學著作了。
之所以啟蒙我喜歡文學,還是由於佛教的經書比較深奧,讀起來不甚了解,而民間的文學小說不但看得懂,並且趣味橫生,所以我就這樣深深地愛上了文學。
說起我與小說的因緣,最初是大約在我十歲的時候,母親常常在病**“住夏”,我看她無所事事,心生不忍,就講一些圖畫書給她聽,好讓她解解悶。我不會念字,常常念半個字,把“洛陽”讀成“各陽”,紐約讀成“醜約”,她就糾正我,告訴我那許多字應該怎麽念法,實際上,她自己也不認識字。
後來,我也讀一些家鄉流行的俚語小書七字段,例如:《梁山伯與祝英台》、《陳世美休妻》、《秦香蓮吊孝》、《王氏女對金剛》等。這些小書裏有不少的七字段,母親都會背誦,像“紫金如瑞把香焚,表起小生洛陽人。父親有錢稱員外,母親劉氏老安人”,說起來,雖然是我念書給她聽,卻是她教會我認字,所以我常說,我是從不認識字的母親那裏學會不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