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得有失”的人生是公平的,但是人總是希望有所得,不希望有所失。其實得失都有它的因果關係,既然不希望失去所擁有的,就不要造作失去的原因,自然不會有所失。造成失去的原因是什麽呢?有四點說明:
第一,驕傲會失去禮節
人生最大的失敗是驕傲,一個驕傲的人,往往自恃甚高,自以為了不起,因此目中無人,不把別人看在眼裏,當然不會在意人與人應有的禮節。例如見了麵,他不肯跟人點頭打招呼,平時也不肯說好話、讚美別人,在人前人後永遠是一副趾高氣揚、不可一世的樣子。這樣的人自然不會有人歡喜和他在一起,日久不但朋友疏遠他,做事也不會有助緣,所以驕傲必敗,這是自然的道理。
第二,我慢會失去仁厚
貢高我慢的人,不但自己自高、自大,對別人往往也要求嚴苛,缺乏寬厚、仁慈之心,所以無形中在人際之間豎立了一道高牆,讓別人不容易親近他,他也走不近人群,因此佛經比喻“我慢如山高”。我慢會成為人際之間的障礙,乃至自絕成功之路,不可不知。
第三,發怒會失去人和
俗語說:“生氣無好話”,一個人生氣發怒的時候,往往失去理性,忘記對人應有的尊重與包容,即使麵對再親的家人、再好的朋友,他也口不擇言,不顧一切地給人難堪,以致親情破裂,好友反目成仇。所以當一個人要生氣的時候,最好能夠“慢半拍”,氣就生不起來了;就如同唱歌,跟不上節拍,歌自然就唱不下去了。否則,東西打破了可以再買,人情破壞就很難再回複;如果因為一時生氣而失去人和,事後才後悔,往往悔之已晚。
第四,欲望會失去品格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一個人欲望太高,貪財、好色、好名、好利,經常有求於人,必然善於攀附權貴、逢迎拍馬,甚至對人卑躬屈膝,失去做人應有的風骨。如此活得毫無尊嚴,生有何益?所以,做人要節製私欲,不要因為貪欲而失去品格,這是人生最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