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做人四原則:正見

§待人四不

在我們平常接觸的人群裏,或是相交深厚的朋友當中,有一些人總給人如沐春風一般,歡喜親近,有的人則令人望而生畏,不敢恭維,甚至相處一回之後,就永遠不想再見麵了。人,總希望給人懷念,不要給人懷恨;要想留給人好的印象,就不得不注意平時待人的態度。有一個“待人四不”,提供參考:

第一,慈悲關愛,不望回報

任何的讚美、恭維,都不及在苦難時接受到別人的關懷,因此做人要不吝將慈悲、關懷給人。但是所謂“施人之恩,不發之於言;受人之惠,不忘之於心”。當別人有恩於我,雖受一分的恩惠,也要回報百分的心意;反之,如果我曾對人付出一點點的關懷,不但不圖回報,甚至不足掛懷。一個施恩望報的人,難免給人沽名釣譽之嫌;能夠對人付出關愛而不望回報,才是真正的慈悲。

第二,寬容謙讓,不生嗔恨

人生最大的修養是寬容,能以寬容謙讓之心待人,別人或許有得罪你、冒犯你、對不起你的地方,你都能以體諒、慈悲之心包容他、原諒他,如此自然不會生起嗔恨、怨尤之心。一個人能夠待人少怨尤,做人自然會圓滿。

第三,分別抉擇,不可愚執

佛經雲:“法無善惡,善惡是法。”又說“煩惱痛苦都是從妄想分別而來”。盡管在出世間法的理上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但是,從世間法的相上看,事情有大小、好壞、輕重、善惡,所以我們要抉擇什麽能做、應做,什麽是不能做、不應做。有了權衡輕重、辨別是非、認識善惡的能力,就是明理,就是智慧,否則就是愚癡,就是無明。明理可以判斷是非,智慧可以分別善惡;是非善惡,為人不可不辨也。

第四,謙恭柔和,不能傲慢

向尊長謙恭是本分,向平輩謙虛是和善。一個人能夠對人謙虛、恭敬而不傲慢,一定能留給人溫和、有禮、慈悲、親切的好印象,並且樂於親近、敢於親近。所以,能以謙恭柔和待人,自然可以廣獲善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