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做人四原則:正見

§人當四思

“我思,故我在”!人因為有思想、有意誌,所以會有種種的行為造作。思想是行為的動力,思是因,行是果,一個人如果思想不正確,行為自然產生偏差,因此凡事要“三思而後行”。平常眼睛所看、耳朵所聽、嘴巴所說、身體所做,更要謹慎思維,千萬不能亂看、亂聽、亂說、亂動,否則往往招致無妄之災!是故“人當四思”,有四點意見:

第一,目欲視,當思其邪與正

眼睛是靈魂之窗,透過眼睛才能欣賞五彩繽紛的美麗世界。但是“五色令人盲”,因此當眼睛要看東西時,必先思維應看不應看。所謂“非禮勿視”,不應該看的不要看,對你沒有幫助的不去看。尤其現在台灣社會治安不好,有時候隨便亂看,看得不當,對方可能捅你一刀、給你一拳,這是很危險的。所以目欲視,當思其邪與正。

第二,耳欲聽,當思其是與非

“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娑婆世界的眾生,耳根最利,透過耳聞每日接收來自各方的信息。但是有時不當聽而聽,也會聽出煩惱來。所以當耳朵要聽聲音時,應該先思考這個話能聽不能聽,適不適合自己聽,所謂“非禮勿聽”,千萬不能不分是非好壞,不管青紅皂白,一味地好奇亂聽。有時就算聽到了,也要思其是與非,不可一味地聽信。

第三,口欲言,當思其可與否

人生七竅,眼、耳、鼻都是成雙,唯有嘴巴隻有一個,表示做人要多聽少講。即使有話要說時,也應思其可說不可說?所謂“非禮勿言”,可以說的話多說幾句,無關緊要;不可以說的話,一句也不輕易出口,否則“禍從口出”。因此,話不能亂說,欲說當思其可與否。

第四,事欲決,當思其利與弊

凡事在做決定之前,應該理智地慎思後果是利是弊,有利於人的事,盡管受人奚落、揶揄,也要盡力去做;反之,於人有害,再多的理由也不能從事。有的人決定事情,但憑一時的情緒衝動,結果害人害己,所以事欲決,當思其利與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