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次,妙慧!菩薩成就四法,所言人信。何等為四?一者,發言修行,常使相應;二者,於善友所,不覆諸惡;三者,於所聞法,不求過失;四者,於說法者,不生惡心。
上一講提到的“處世無怨”和這一講的“所言人信”都是現世的行持圓滿,與“受端正身”、“得富貴身”、“眷屬不壞”的受用圓滿相呼應。
古人雲:“人無信不立。”“信”之一字,乃“人”“言”也,所以一個人所說的話,就代表他的信譽。換句話說,一個人說話要能“所言人信”,最重要的就是講信用。
信用是人的第二個生命。一個人說話不誠實,信用破產了,也就會到處行不通。因此,佛陀告訴妙慧,說話要使人信受,就應做到以下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