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如何安住身心

關於自殺

社會真奇妙,什麽都可以流行,現在連“自殺”都流行起來了。“自殺”就是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世間上,有的人“求生不得”,為什麽有人想要“求死”呢?

生命是可貴的,如《法華經》說,得人身如“盲龜浮木”,真是千載難遇;又說:“得人身如爪上泥,失人身如大地土。”生命無比珍貴,為什麽要輕易把他毀滅呢?

有的人罵人“活得不耐煩了!”分析自殺的原因,有的是商場失意而自殺,有的人因為感情失戀而自殺,有的人受不了課業壓力而自殺,有的人因為睡不著痛苦不堪而自殺,有的人久病厭世而自殺,有的人一時生氣、嫉妒而自殺。盡管自殺的原因、方式千奇百怪,但自殺者無非是為了逃避現實,以為自殺可以解除痛苦,因此想要一死了之。

其實,自殺者把痛苦留給別人,自己也不見得能解脫痛苦,因為自殺也是殺生,所以在經典裏說,自殺、教殺、見殺隨喜、助人殺,都是罪無可誼。茲將自殺後的情況,略說如下:

一、自殺不一定會死:自殺者被人救活的案例,為數不少。甚至有的人自殺死後入殮埋葬,幾年後揀骨時發現,屍骨錯亂,原因是死後又再活過來,在棺木裏經過一番掙紮而死。

二、自殺不能解除痛苦:上述的各種自殺者,自殺以後不但不能解決原有的問題,反而增加殺生罪過,隻會更苦。

三、自殺留給別人麻煩:自殺者把自己的問題留給別人,讓家人痛苦、麻煩,自己卻一走了之。自殺者之自私,很難獲得諒解。

四、自殺留下壞名聲:一般正常人,日子可以過,不會想要自殺;自殺者必定人生有了問題,因而用自殺逃避,所以會留下壞名聲。

五、自殺以後罪加一等:生命不是屬於自己個人,甚至也不是父母生養就是父母的,生命是大自然所共有,所以個人沒有資格自殺,如果愚癡動了自殺的念頭,必定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