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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

你曾經跟人有過金錢上的債務糾紛嗎?你欠人的金錢都有償還嗎?所謂“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隻是債務也不隻是有形的金錢,過去兩國交戰,為的就是討回你欠我的土地,你欠我的物品,所以侵城掠地,都是為了債務而大動幹戈。

說到“債務”,種類很多,列舉如下:

一、欠人的金錢:欠人金錢,隻要“欠債還錢”,應該很簡單。但是有的人所以欠錢,就是因為沒有錢,沒有錢,如何還債?尤其借錢要付利息,“本上加利”,“利上生息”,於是債務就如滾雪球般,愈滾愈大。因此,人生要懂得“量入為出”,不要隨便借貸,尤其現在的討債公司,手法殘忍無比,逼債會逼死人,所以借錢要審慎,以免為債所迫。

二、欠人的人情:別人對我,一次賣我人情,二次又賣我交情;欠了別人的人情債,也是很難償還。因此,做人不要受無功之祿,不要貪無功之賞,不要攀無功之緣,不要欠人很多人情債,免得還債艱難。

三、欠人的恩情:有時候在人生遭逢苦難時,得過他人的幫助;有時候在遇到危險時,受過他人的救濟,這些恩情也不能不報。語雲“有仇不報是君子”;相對的,有恩不報就是小人。所以“滴水之恩”,應該“湧泉以報”,人家有恩於我,應該回饋、報答。報恩的人,才是富者;天天貪圖別人利益,是為貧窮。有能力報恩,就表示自己的內心無比富貴。

四、欠人的承諾:我們欠錢、欠物品,都應該償還;欠人承諾,更不能不償。“一諾千金”,不能更改。我自己這一生,曾為了一年前承諾要去講演,一年後的當時正遠在天涯,但為了這句承諾,不能不連夜千山萬水趕回,了此一段承諾。有的人容易承諾,不容易兌現,失信於己,還可再來,失信於人,難以修補,所以不能欠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