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和”是一種包容的雅量,一種平等的對待,一種尊重的態度。當今國際間,漫布著對立與分化的氛圍,最需要的是融和的器度。所謂“百川匯歸大海,共一鹹味”“各族入佛,同為佛子”,佛教講心包太虛、量周沙界,無不關懷一切眾生。我們如何發揚融和的精神,增進和平?有以下六點:
第一,傳統現代的融和
現代社會中,有人倡導科技文明,有人尊崇原始自然,有人歡喜新詩文學,有人愛好文言古籍。傳統,是古聖先賢的智慧經驗結晶,隨著時代慢慢發展,有時不能不順應時代的潮流。因此,傳統不是完全對或不對,現代也不全然是好或不好,最好能將前人智慧經驗的傳統,配合現代潮流的發展,彼此融和,才能永遠為世人所需要。
第二,東西文化的融和
有的人醉心東方文化,有的人追求西方文化,其實,我們說,以東方的文化為體,西方的文化為用,東西方的文化可以相互融和。尤其國際間各種族、民情風俗各有所長,文化的融和,可以讓社會朝向更多元化的發展,豐富人文內涵,促進人類的和諧。
第三,自他群我的融和
團結,並不是我大,你要來跟我團結。團結,是平等的;融和,是自他關係一致的。佛陀主張“眾生平等”,即是“自他融和”,不僅佛教要融和,不同宗教、族群、國家、社會,都要摒除愛恨的分歧、怨親的疏離,發揮“同體共生”的精神,彼此才能和諧往來。
第四,事相義理的融和
“理事圓融泯自他,白雲飛去了無遮”,意謂世間萬物,都具有理和事兩個層麵。有的人隻重視“事”,顯得太過現實,有的人光說“理”,又讓人覺得太過抽象,無法心領神會。因此,事與理要融和,能以事顯理,以理彰事,理事無礙,甚至事事無礙,也就能圓融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