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仁者:
修行要做到自得利、他受用,自己得到利益的同時,別人也能夠受用。
這一個多月來,我走過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澳大利亞、香港,走過一些別分院,看到各地別分院在度眾工作有一些需要改進的缺點,我們應該要自我反省,不要老是責怪別人,我有四點意見提供給大家:
一、辦事膽要大、心要細
本山的大眾,辦事的時候膽不夠大,膽不大就不能主動,不能積極向前,因循不負責,馬馬虎虎草率了事。做事壯大膽量,就肯擔當負責,勇猛奮進。膽大不是盲從妄動,胡作非為,因此膽大之外,心要更細。
有些人做事不經過仔細的思考,任性隨意,責罵信徒,傷害別人。譬如法會進行中,信徒用麥克風在幕後幫忙誦經,或在台前宣布事情,不但未加鼓勵,反而毫不留餘地指責信徒:“佛光山沒有用麥克風誦經、講話的規矩。”這都是不經過頭腦隨便說話。我們舉辦功德主會、信徒香會的時候,不都是拿著麥克風唱誦、說話的嗎?我所謂的膽要大是指做事方麵,對人情應該要細;但是我們的徒眾卻做事心小,裹足不前,罵人膽大,肆無忌憚。做人、做事就像做文章一樣,要有思想、要有智慧、要有精神內涵,事情才能辦得美好。對事,對人就像煮一桌素菜,要細心用功夫,火候、調味恰到好處,飯菜才能可口,辦事也要多用智慧,不可草率成事。
二、做人待他寬、責己嚴
做人要心存敦厚,以責備別人的心來責備自己,以寬恕自己的心來寬恕他人,所謂“以責人之心責己,以恕己之心恕人”。有些人大部分都是責備別人很嚴厲,對自己卻很維護寬容,做錯了事不但不承認,反而有一大堆的道理。我走遍海內外各個角落,乃至到別人的團體、寺院,都受到對方熱烈的歡迎,但是我們有些分發到別分院去就任,這個分院不歡迎,那個別院不接受。為什麽別人歡喜我去普照,而不歡迎你們加入工作行列?因為我能夠實踐佛光人的信條,我確實能夠做到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所以別人自然會歡迎我。我到達任何地方,我肯幫助人、尊重人,與對方融和,給對方慈悲親切,給對方微笑、關心,自然能夠得到對方的認同。有些徒眾做學問雖然一百分,但是做人零分,修行一百分,做人零分,到處不受歡迎,如此又有何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