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兒童文學課程學習指導書

§§四、重要的名詞解釋和需補充的知識點

(一)名詞解釋

寓言——一種隱含著明顯諷喻意義的簡短故事。

寓示——指寓言故事與寓意之間的一種必然聯係。

(二)需補充的知識點

1.寓言“三要素”

有的研究者認為:一則完整的寓言應包括故事、寓意、寓示三個要素。

寓言必須具有故事與寓意,故事仿佛是身體,寓意則是靈魂。而溝通故事與寓意的正是寓示。在具體作品中,寓示是指“將故事引向寓意”的那部分議論文字。在多數情況下,寓示性文字並不直接寫出來,而像寓意一樣可以被省略。但這並不等於說寓言可以不要寓示,其實整個寓言故事處處都在暗示,竭力讓讀者輕而易舉地發現其中的寓示。這是寓言故事與非寓言故事的區別所在。正像寓言大師萊辛在《論寓言》中所說的:“教訓從一則出色的寓言的各個部分一下子迸射出來。”所以,一則完整的寓言,其構成有故事、寓意與寓示三部分,它們之間的關係可以圖示為:

2.寓示的類型

根據故事與寓意之間聯係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寓示分為明寓、暗寓與借寓三種。

所謂明寓,指獨立的寓示性文字直接出現在作品中,一般位於故事之後。如我國古代寓言《刻舟求劍》在故事之後有一段文字議論道:“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一般在寓示明確說出後,寓意也就不點自明。

所謂暗寓,指獨立的寓示性文字不直接出現在作品中,但寓意直接點出。如伊索寓言《龜兔賽跑》在故事後寫道:“奮發圖強往往勝過恃才自滿。”寓示性文字沒有獨立出現,不等於沒有寓示,如同修辭學中的暗喻一樣,雖然不出現比喻詞,但仍然是比喻。

所謂借寓,指獨立的寓示性文字連同寓意均不直接出現,整個作品隻敘述一個單純的故事。因而寓意比較隱蔽,這就是通過間接寓示來獲得,而間接寓示包含在故事的情節和人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