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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最佳狀態是平衡,最高狀態是自然

平衡和自然在哲學的含義中,體現的是矛盾雙方的相對統一和事物聯係發展的規律性。事物總是不斷地發展,舊的平衡失去,新的平衡產生,如果違背客觀規律,就會產生不良後果。平衡與自然,是和諧的哲學體現,體現為人與自身和諧、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人與天地和諧。維持平衡,道法自然,是人們追求的一種良好的生活狀態和人生境界。

凡事有度,把握分寸尺度。平衡是宇宙的法則、萬物的鐵律。漢賈誼《新書·容經》有言:“故過猶不及,有餘猶不足也。”指的就是事情做得過分了,就好像做得不夠好一樣。為人知道人與人之間距離的分寸,做事懂得時與勢之間的進退,不貪不戀,不偏不倚,方能恰到好處、遊刃有餘。平衡不是維持現狀,而是統籌兼顧、整體協調,分得清輕重緩急,掌握好火候節奏,看得透得失成敗,才能找到事物之間的最佳平衡點,做到謀事布局“一盤棋”,收放自如、進退由心。

守住本真,回歸生命常態。人生長在宇宙自然天地之間,時刻受著宇宙自然天地規律的影響。所以順天而行則生,逆天而行則悖,這是必然的結果。《中庸》雲:“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水滿則溢、月滿則虧”,“物極必反、盛極必衰”,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如果一味地按照人自身的本能欲望去做一些違背宇宙自然和生命規律的事情,必然導致被規律懲罰。隻有認識和把握規律,才能在天地中得以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