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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特色是鮮亮的招牌

特色是事物顯著區別於其他事物的一種風格、形式,是由事物賴以產生和發展的特定的具體環境因素所決定的,是其所屬事物獨有的。特色是一個單位部門區別於另一個單位部門的重要內容,是一個單位總結成功經驗、反思失敗教訓後凝練的成果,是單位的無形資產,具有很強的獨特性。

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事物既有共性又有個性,共性決定事物的基本性質,個性揭示事物之間的差異。對個人來說,獨特而又正確的思想觀念、工作能力、思維方法、處事風格、工作閱曆、性格氣質往往就是自己與他人競爭的優勢;對一個企業來說,在經營上生產出與眾不同、具有獨特價值的產品,就能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從一個地方來看,結合自身優勢與條件,敏銳抓住機會,利用新技術、發展新業態、激發新動能,迅速闖出一片天地,形成新優勢,才能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各地在執行落實工作過程中呈現千差萬別的效果,有的地方推陳出新、亮點紛呈,有的地方則是生搬硬套、流於形式。工作貴在出特色亮點,在落實中,不應拘泥於形式,方法可以多種、形式可以多樣,敢於勤於突破傳統的思維、惰性的思想,因地製宜,從實際出發,找準區域特色,以特點形成比較優勢、以特色形成競爭優勢,就能掌握主動、下好先手棋,走出一條科學發展、符合自身實際的路子。